精神分裂症项目患者招募:
1. 筛选时受试者为年龄18岁至65岁(含)的中国公民。
2. 受试者根据基于DSM-5(美国精神病学会2013)标准进行的综合精神病学评估
3. 受试者处于精神病症状的急性加重或复发状态,且是在筛选前2个月内发作的。
4. 体重指数为18-40 kg/m2(含)。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标准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患有除精神分裂症外的任何原发性DSM-5疾病(筛选时使用MINI版本7.0.2确认)。
2. 新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或首次接受精神分裂症治疗的受试者。
3. 既往或当前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肺、肝、肾、血液学、胃肠道、内分
泌、免疫、皮肤、神经或肿瘤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研究者认为该情况会危及
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正确性。
4. 根据病史或肝功能检查结果,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肝硬化、胆
管异常、肝胆癌和/或活动性肝脏病毒感染的受试者。
5. 具有尿潴留、胃潴留或窄角型青光眼的病史或高风险。
6. 过去6个月内有肠易激综合征(伴或不伴便秘)或需要治疗的严重便秘病史。
患者获益:患者有一定的交通和采血补助(具体医院告知)
中心: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2 北京回龙观医院
3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4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5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6 大庆市第三医院
7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8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9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10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11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12 山东省戴庄医院
1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4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15 江西省精神病院
16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17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18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19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20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1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22 天津市安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