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阿尔茨海默病患者
治疗方式:五加益智颗粒
总周期:研究周期为 13 个月,包括 2 周筛选期、2周洗脱期、12 个月双盲治疗期。受试者于访视 1、2、5、8、11、14 至医院进行现场随访,并于访视 3、4、6、7、9、10、12、13 进行电话随访。
患者获益:1.交通补贴200元/次,2.拍一次服药视频5元,3.免费实验用药
1) 自愿参加,并与监护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65 且≤80 周岁且接受文化教育≥4 年,性别不限;
3) 符合 2018 年美国国立老化研究所和阿尔茨海默病协会(NIA-AA)提出的 AD 诊断标准[1]且病程 6 个月以上轻、中度 AD 患者,若缺乏既往的 AD 病理证据或生物标志物,须入组前具有 Aβ-PET 显像或脑脊液 Aβ42 水平或 Aβ42/Aβ40 比值显示 Aβ聚集或相关病理状态阳性;
4)1 分≤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GS)≤2 分;
5)受试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照料者,或者至少能够与照料者频繁联系(每周至少 4d,每
天至少 2h),照料者将帮助患者参与研究全过程。照料者必须陪伴受试者参加研究访
视,并且必须与受试者有充分的互动与交流,以便为各项量表评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排除标准:
1) 非AD引起的记忆和认知能力减退,如诊断为其他类型痴呆,包括但不限于混合型痴呆(AD-VaD)、血管性痴呆(VD)、帕金森氏病性痴呆(PDD)、路易体痴呆(DLB)、亨廷顿舞蹈病相关的痴呆、额颞叶痴呆(FTD)等;内分泌系统病变(如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以及叶酸、维生素B12缺乏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痴呆;存在意识障碍等;
2) 有癫痫发作病史;
3) 精神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裂症、情感分裂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或谵妄;
试验中心:
福建医科大学协和医院(已启动)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山东省立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已启动)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
上海市同济医院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已启动)
乐山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已启动)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已启动)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启动)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舟山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